澎湃特约评论员 赵慕凡

  直播打赏的野蛮生长时代即将迎来终结。10月28日,直播电商与短视频发展年会上传来消息:网络直播打赏行为将迎来两部行业规范——《主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和《直播行业打赏行为管理规则》预计年底前出台。其主要目标正是为了重点解决目前网络直播中存在较大争议的激情打赏、高额打赏和未成年人打赏三大问题,将为用户设置“打赏冷静期”。

img

  近年来,“小伙5天打赏21万” “11岁女童打赏主播140万”等新闻,引发多次热点讨论。网友们为喜欢的主播一掷千金,这豪气万丈的表面之下其实并不都是风光:其间有偷用父母血汗钱的未成年人,有挪用公款的政府官员,也有一时冲动后悔不已的打工族……

  更有甚者,为充当“榜一大哥”“榜一大姐”铤而走险去挑战法律底线。曾有记者梳理,半年内因为直播打赏而涉及的盗窃、诈骗、挪用公款案件高达30余起,诱导未成年人进行充值打赏的举报案例居高不下。个别主播在与粉丝开展互动时,也做出了不良示范。2015年9月,湖南郴州一名女主播与粉丝交往时产生经济纠纷,被男粉丝捅死在宾馆房间内。类似案例不一而足,给互联网直播行业留下了诸多惨痛教训。那么这样的闹剧究竟要几时才能休呢?

  直播打赏本无罪,乱象频发的根源还是缺乏合理的规制。尽管直播经济是“虚拟经济”,但其背后的经济活动、社会关系、社会影响却并不虚拟。随着行业高速增长期的过去,应该着眼于更长远的发展,转向对规范与秩序的追求。

  即将出台的行业规范瞄准的正是直播打赏中纠纷颇多的几个领域,倒逼着平台进行修缮和升级。比如,针对短时间内不断打赏的激情行为,应为用户设置“冷静期”;对于非理性冲榜的行为,应对单笔打赏的最高值进行限制;对于未成年打赏,应该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进行甄别……这背后其实也透露鲜明的政策导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虚拟空间并非虚假存在,对直播行业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势在必行。

  其实,直播打赏本是“你情我愿”的消费行为。从法律上来讲,消费者与主播之间是一种消费服务关系。自古开门做生意求得就是一个“细水长流”,只看眼前利益的“一锤子买卖”绝对做不长。无论是平台还是主播,只有明白这个道理,摆正心态、端正行为,才能够使打赏更好地发挥其激励作用,让风口上的直播行业飞得更高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