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要让网络维权在群情激奋中滑向极端
杨鑫宇
2020年11月05日 02 版
提起“网络维权”,人们脑海中最先浮现出的往往是维权者在热心网民帮助下讨回公道,使正义得以伸张的美好画面。然而,网络维权的结果并非总是如此。如果将网络维权的正面意义,比作为弱势群体照亮前路的光,那么网络维权“误伤无辜”的风险,便是与这道光相伴相生、难解难分的影。因此,充分发挥网络维权的正面意义,限制其负面风险限制,防止维权滑向极端,无疑尤为重要。
网络维权相比于线下维权最大的特征,就是对社会舆论与公众情绪的充分运用。网络维权的成败,很多时候取决于维权事项能在多大程度上引发公众的关注。这种特征一方面为网络维权建立了“舆论门槛”,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筛选的作用;但另一方面,为维权提供助力的网民,很可能在情绪的影响下,作出过分出格的举动。
尽管在很多网络维权案例中,维权者的陈述都是真实的、无恶意的,但是,这并不代表网民就此获得对维权对象的“无限惩戒权”。完全无视个人隐私的大规模“人肉搜索”,或是动辄数万条的侮辱谩骂与人身威胁信息,无疑与法治原则相悖。
由于热心网民在维权初期掌握的信息有限,“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还会牵连到无辜的人。或许有人认为:为了伸张正义,“误伤”在所难免,大不了事后再向受害者道歉。但是,这种“为了正义不择手段”的观念,绝不是正义该有的样子——将心比心,对于无辜受害者而言,那些打着正义的旗号肆意伤害他人的网民,又与主动作恶者有什么区别呢?
网友“误伤无辜”还不是最可怕的事——正因为网络维权这柄“利器”的巨大威力,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个别居心叵测之人将其挟私报复的行径包装成“维权”,对热心网友加以利用和欺骗。网友如果不慎中招,把加害者当成受害者,进而对其想要报复的对象施加网络暴力,无异于在不自觉间成了“帮凶”。在真相大白之后,可能受欺骗的网友也会感到委屈,但是,那些被轻信者伤害的受害者,又能找谁去说理呢?
网络维权是柄“双刃剑”。人们既不可能彻底杜绝“虚假维权”,也不可能完全避免正当维权所产生的误会。面对网络维权的弊端,因噎废食无疑是不可取的。只有建立起一套基于社会共识的规范,才能防止网络维权在群情激奋下滑向极端。
网民在参与维权的过程中,还应形成边界意识,即便是为了正义,也有一些事是坚决不能做的——比如“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网络平台也应尽到管理和引导的责任,防止网络沦为群体侵害个体权益的工具。所有人都应意识到:对需要维权的个案而言,网络维权终究只是一个唤起社会关注的辅助手段,而不能越俎代庖,直接“执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