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都市报
周杰伦持股的KTV因歌曲侵权被音集协告上了法庭。昨天(10月30日),南都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西安真爱范特西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爱范特西”)因播放了《彩虹》、《分手快乐》、《宁夏》等313首音乐电视作品而被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告了。
最终,法院判决真爱范特西立即停止播放并从其开设经营场所的点歌系统中删除涉案侵权音乐电视作品,并赔偿音集协损失9100元。
从该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上可以获悉,原告音集协认为真爱范特西未经许可、未支付使用费,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点歌系统使用了上述313首音乐作品,严重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但被告真爱范特西认为音集协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有权对案涉歌曲主张权利,并且强调其曲库来源于VOD系统供应商陕西雷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来源,并未侵权。
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侵权的313首歌曲归属于名为《POP CLASSIC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的音集协会员作品精选集,由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音集协监制。该套DVD专辑歌曲目录下方印有“著作权人”: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滚石国际”),封套背面印有“声明:本出版物内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归属于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违者必究”字样。
2012年3月6日,音集协与滚石国际签订了《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后者同意将其已发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签署两者仅限卡拉OK经营场所),广播权信托音集协管理。上述合同有效期三年,2017年12月4日,滚石国际同意将上述合同有效期继续顺延至2020年12月31日。当中只有《Supersunshine》、《这样爱你对不对》等9首音乐电视作品没有著作权人滚石国际的标识。
因此法院认为,音集协提交的合法出版物上载明著作权人为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将其拥有的音像节目放映权、复制权、广播权授权给本案原告音集协,可以证明原告音集协有权以自己名义就侵害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行为提起诉讼,故本案中原告主体资格适格。
法院提到,没有著作权人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标识的9首音乐电视作品,因播放时间过短,不能充分证明被告营业场所中提供的这7首音乐电视作品系原告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故原告提交的《公证书》及取证视频能够证明原告在被告处点播了涉案304首音乐电视作品,被告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得到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故被告存在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等。
法院判决被告西安真爱范特西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播放并从其开设经营场所的点歌系统中删除涉案侵权音乐电视作品;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西安真爱范特西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损失(含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9100元;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其余诉讼请求。
公开资料显示,周杰伦对西安真爱范特西持股比例达到15%,另一大股东为西安真爱服务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5%。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是食品销售、KTV和酒吧。
南都记者了解到,KTV场所使用海量音乐电视及音乐作品向消费者提供点唱服务负有向著作权人支付版权费的义务,为解决在实践中KTV经营者难以一一获得海量权利人授权的实际问题,依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版权局批准,音集协于2008年依法成立。
作为我国唯一管理音像权利人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音集协同时也接受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委托,代表音乐电视及音乐作品权利人向KTV行业收取著作权使用费。
然而近年来,音集协和KTV的官司不断。2018年11月,音集协一纸公告“要求KTV下架6000多首歌曲”,之后,来自广东地区的九家KTV公司起诉音集协垄断。2019年3月,该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不过直到今年6月,南都记者获悉,广东九家企业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