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拟修订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对“强制关注”等自媒体乱象说“不!”

  本报记者 金 晨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0年10月30日 第 08 版)

  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对“强制关注”等热点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的监管责任。专家表示,未来新规落地实施后,公众账号监管将更加严格。

  “强制关注”涉嫌侵权

  停车费结算、公共场所用WiFi、餐厅点菜埋单……如今,各类公众号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然而在所谓“自愿”关注的背后,却暗藏强制、强迫的逻辑。

  “不关注就不能点餐,也不可以用餐厅提供的WiFi,更不能使用优惠券。”提起自己关注的各类公众号,从事销售工作的侯先生总有些“被迫”的无奈。他告诉记者,自己时常要陪同客户光顾各类餐厅,然而不少商家近来都取消人工点单服务,要想点菜吃饭就得先关注公众号。

  在一次次扫码关注中,侯先生微信公众号订阅列表也变得越来越长,每天更是收到数百条“根本不会点开”的推送消息。“起初觉得关注也无所谓,但现在几乎每家都要求关注,总有一种被‘胁迫’的感觉。”

  “不商量”的强制关注公众号行为是否存在侵权?江西省消保委秘书长辜志明认为,在存在消费环节的前提下,“强制公众号点菜”是一种“形式上自愿、实质上强制”的交易行为,此举不但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还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明明有纸质菜单,为什么一定要关注公众号才可以点菜?有业内人士透露,商家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的首要目的是赚取用户流量,之后便是通过快速“涨粉”、高互动量等线上营销数据进行自我包装,再通过品牌炒作、吸收资金等方式将流量转化为线下收益。

  不仅如此,更有不法商家通过公众号套取用户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等信息,并将其用于精准推送广告等以牟利,而诈骗、传销等违法行为也可能接踵而来。

  编造信息“利”字当头

  在“强行求关注”之外,依靠断章取义、编造虚假信息来“搏眼球”“带节奏”的公众号是活跃在人们手机中的又一大“毒瘤”。

  随着各类社交媒体深入日常生活,自媒体公众号成为人们宅家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然而诸多公众号蜂拥而至抢夺的热点舆情时常上演“超级大反转”,闹出的笑话更是不胜枚举。

  今年5月,某自媒体公众号发文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一草原污染多年无人问津”,同时配发多组令人触目惊心的航拍视频和图片,然而经环保部门实际调查显示,相关视频图片是经过特殊处理伪造的。

  无独有偶,近期南京爆出某公司员工偷取外卖,本是因为自己外卖被盗而产生报复心理,最终却被一些公众号抓住“考研大学生”“家中三姐妹辍学”等细节大做文章,杜撰出“寒门大学生因饥饿偷外卖被刑拘”的荒唐情节。

  “‘脑补’、信息嫁接都是制造此类假消息的惯用伎俩。”江苏省公安厅网安总队监控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部分自媒体公众号以热点新闻事实为文章主干,然后掺入各种信息细节诱导读者“脑补”,甚至加入伪造的视图资料予以佐证,虚实参半,让人难辨真假。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胡翼青认为,自媒体公众号“造谣生非”,归根结底还是在于“利”字当头。多数公众号编造假消息并不在意可信度,重要的是诱导用户点开链接,提升页面广告点击率以获取回扣。他希望相关部门能从自媒体公众号盈利模式入手,对其推行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新规“升级”加强监管

  为有效打击公众账号运营中存在的种种乱象,促进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国家网信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展开修订,并于近日公布“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较原有规定,《征求意见稿》全面“升级”,对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运营者提出了更为细致的监管要求。针对公众账号平台普遍存在的“强制关注”“连带关注”等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在未经用户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不得强制用户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并对平台方与公众号生产运营者开展内容供给与账号推广合作进行规范,明确商业合作不得涉及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运营行为。

  《征求意见稿》还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提出10项具体规范,包括不得操纵利用多个平台账号批量发布同质信息内容,生成虚假流量数据,制造虚假舆论热点;不得编造虚假信息,引用或捏造不实信息来源,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等。

  业内人士指出,新规顺利落地的关键在于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各级网信部门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协作监管等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对违规账号作出处置,引导公众账号沿着为用户提供便捷优质服务的路径持续发展。